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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保”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捞刀河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保”小常识

我今年55岁了,养老保险只交了12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应该怎么办呢?可以退钱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可以选择:

第一种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退休后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种

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至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种

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关系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俗称“退保”)?

情况一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可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余额(申请时一并发放丧葬费、抚恤金);

情况二

已在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并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可申请退还本地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情况三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承诺放弃社保转移、延长缴费等权益,可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情况四

未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出国、出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情况五

未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参保外国人离境时,可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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